锡林浩特市平时考核“四个转变” 推动干部争先创优

来源: 时间:2023-06-28 15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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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锡林浩特市扎实推进平时考核工作,变“年底算总账”为“平时算细账”,树立了干在平时、比在平时、优在平时的鲜明导向。  

  完善考核体系,变“片面评”为“精准评”。印发《锡林浩特市平时考核实施方案》,在全市全面推行平时考核工作,并将公务员、参公人员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全部纳入平时考核范围,实现各单位应评价人员100%参评。建立“共性指标+个性指标+弹性指标+特殊指标”“正面清单+负面清单”“逐项罗列评价要点”的“421”指标评价体系。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、工作作风、廉洁自律、出勤等情况;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公务员完成工作数量、质量、效率、成效、业务能力等情况;弹性指标主要包括表彰奖励、完成临时性工作、参加学习活动、撰写工作信息等情况;特殊指标主要包括承担急难险重任务、处理复杂问题、应对重大考验时的表现等情况。各单位围绕“421”指标评价体系,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,细化量化考核项目,形成“一单位一方案”的精细化考核体系。  

  优化考核方法,变“算总账”为“算细账”。推行工作纪实、评价得分、领导评鉴、会议研究、结果公示、审核备案“六步工作法”,形成个人有小结、领导有评鉴、结果有反馈、改进有目标的全过程闭环管理。在评价得分环节,适当扩大评价主体范围,建立被考核对象自评、相关股室互评、特定股室共评、分管领导荐评、主要领导参评的“五评”体系。共性指标建立负面清单,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进行“减法”评分,个性指标建立正面清单,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进行“加法”评分,弹性指标由特定股室进行“加减法”评分,特殊指标由党组会议进行“一票制”表决,即承担急难险重任务、处理复杂问题、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、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,在重大关头、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。主要领导重点从工作数量、质量、效率、实绩等方面对股室进行评分,评分结果作为个人加减分或统筹调整好等次比例的参考。实行百分制考核,不同考核主体设置不同的评分权限,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评分权限分别占60%和40%,特定股室评分权限不超过10分,通过抓细抓实过程管理促考核精准落地。  

  强化督导检查,变“形式化”为“实效化”。建立季报机制和督查机制,单位按季度上报平时考核推进情况,组织人社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,确保平时考核工作落地见效。督查采取“实地走访+座谈+查阅资料”等方式进行,通过督查全面真实了解各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,重点督查指标设定、考核程序、结果运用等内容,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现场反馈,及时整改;对平时考核工作方法科学、开展成效明显的单位确定为联系点,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宣传,并将联系点单位年度考核评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,形成见贤思齐、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。  

  强化结果运用,变“被动干”为“争先干”。注重考核结果运用,树立鲜明导向,坚持做到“四结合”,即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,平时考核得分至少占年度考核总分的60%以上,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一般从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人员中产生。将平时考核与提升能力素质相结合,平时考核好等次多的优先列入后备干部库,优先参加教育培训、先进典型评选等,营造争先创优氛围。将年度考核与基础绩效相结合,平时考核结果确定较好以上等次的发放基础绩效奖一般、较差等次的不予发放当期基础绩效奖。将平时考核与职务职级晋升相结合,对工作表现优秀、业绩突出和在打基础、利长远上用心用力、善作善成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,对埋头苦干、作风扎实的“老黄牛”式干部及时通过晋升职级等方式予以激励,切实让“干得好”的“考的好”“用的好”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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